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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从1992年国家建设部正式批准第一批国家级园林城市以来,至2004年,全国已经有56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4大直辖市中的北京市(1992年)、上海市(2004年)已分别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的称号。出席天津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李洪远建议,天津作为4大直辖市之一,历史上绿化基础要好于上海,也一直有自己的优势,现在应奋起直追,早日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下,天津获得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通过几年的“创模”工作,天津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景观保护、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十五”期间,“三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地表水水质功能区达标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标连续实现高增长,结束了多年城市绿化建设的低增长和徘徊局面,缩小了与大多数先进城市的差距。在天津城市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绿化作为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发展,整体工作形势更趋良好,人们的观念和意识在不断提高和转变,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建设也越来越关注,这为“创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洪远建议,应尽快成立天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园林、规划、城建、市容、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委办局和各区县政府联合组成,做到各部门通力合作,推进全市的创建工作;加快编制《天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规划为龙头,指导全市的城市绿化建设;制定《天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明确创建思路,确定城市绿化发展战略,制定分年度指标,每年按照规划严格执行年度指标要求。
另外,在城市新区(如滨海新区)开发、道路新建和改造、旧城改造时,应留足绿化建设用地;搞好市区河流两岸的绿化,在河岸整治和绿化过程中,保护好现有的大树资源;结合每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搞好城郊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的大环境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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