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两名超市售货员发生争执后,认为吃亏的女方纠集他人将男方殴打致伤。被抓获后,该女子为报复超市老板没管此事,竟作伪证诬陷,致使超市老板被刑拘一个月。南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经过严审细查,终于还老板清白。昨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诬告陷害罪对其提起公诉,一同打人者陈某也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某,今年38岁,黑龙江省人;被告人陈某,今年43岁,本市人。检察机关经审查明,去年5月20日8时许,某超市的女售货员王某与男售货员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互相对打,被保安劝开。
当日下午4时许,陈某纠集4人(均在逃)到超市与王某会合,一起找到正在超市卖货的张某,强行将其带至超市外一胡同内,陈某、王某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鼻骨三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后陈某、王某先后被警方抓获。
被抓获后,王某因对超市老板李某不管其与张某争执一事怀恨在心,故意向警方捏造了殴打被害人张某的人员是由李某纠集的事实,致使李某被刑事拘留一个月、监视居住一个月。
接到此案后,南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经过多方取证,研究案情,发现此案疑点重重。多次提讯中,王某始终不承认自己纠集他人殴打张某的事实,使此案一度陷入僵局。但检察官们没有灰心,通过被告人陈某的证言,医院为被害人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证、物证等一系列证据,证实王某纠集他人殴打张某的事实。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终于交代了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为泄私愤,纠集被告人陈某等人殴打被害人张某致伤;其被抓获后,又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告发,致使李某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为替被告人王某泄愤,纠集他人殴打被害人张某致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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