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摄影马成):未来五年,天津将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延芹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十一五”期间本市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老百姓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介绍。
提起社会保障工作,唐延芹如数家珍,侃侃而谈。他说:“十一五”时期,是本市经济快速增长,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布局,给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这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收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本市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预计“十一五”期间,由于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本市退休人员数量还将呈现快速增长,年均递增将达到5万人;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在目前医疗保险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将越来越大,存在较大的风险预期;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就业形式更加多样化,以及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使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多变,协调劳动关系难度增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艰巨。随着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唐延芹说,面临这样的形势,“十一五”期间,本市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方面的工作仍然很繁重,要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比较完善、管理体制统一,体系比较健全、覆盖城乡各类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根据公平、共享的原则,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的制度安排,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十一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0万人、384万人、293万人、253万人和22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30%以上。
唐延芹说,“十一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建设,构筑稳定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维护社会公平和效率。
一是继续加强扩面征缴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将本市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基金征缴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保持基金征缴良好势头。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养老保险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积极稳妥地改革本市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相互衔接的办法,使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医疗保险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调整大额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扩大单病种付费办法试点范围,加强门诊特殊病管理,做好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工伤保险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建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增长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依法经办,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和服务,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定点医疗单位和定点药店与经办联网步伐,实现实时网上经办和信息传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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