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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日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南河法庭试行调解联络员制度,化解农村赡养纠纷,2005年涉老民事案件中有一半以上以调解结案。
据了解,80岁的王大爷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吃住,但每次到小儿子家的时候,小儿媳对老人的态度都是冷冰冰的,给老人做饭也不按时间,有时候干脆用剩饭剩菜对付老人。王大爷来到南河法庭,要求小儿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法官找到王大爷小儿子所在村的调解联络员,请他协助法庭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小儿媳对老人不孝顺主要是因为小两口间经常吵架,小儿媳把对丈夫的怨气全部发泄到老人的身上。调解联络员将老人的小儿子和小儿媳传唤到村委会,让两个人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商量如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并做小两口的思想工作,让小儿媳把和丈夫之间的纠葛和怨气发泄出来,还给他们讲解孝敬老人的美德,使其明白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促使他们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经过耐心的调解,小两口终于缩小了分歧,最后一起把老人从大哥家接回来,向老人道了歉。
据介绍,农村赡养案较为特殊,许多老年人在打完官司后往往还要与子女共同生活,仍需要子女的照料,处理不当会加深双方的矛盾和裂痕。因此南河法庭从2003年开始,从各行政村聘请了20名调解联络员。法庭邀请调解联络员旁听赡养案件的审理,发挥调解联络员对当地情况熟悉、对当事人了解的有利条件,最大限度缓解老人与子女双方的对立情绪。调解联络员耐心行使释明权,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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