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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全面提升劳动力市场质量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未来五年,全市新增技能劳动者30万人,“高级蓝领”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0%左右。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本市将重点改善社会就业环境,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坚持统筹的城乡就业,形成城乡一体就业服务网络。在加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功能的同时,在全市乡镇建立就业服务机构,在失地农民多、转移就业任务重的行政村配备就业服务信息员,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政策咨询、转移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将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农村劳动力就业领域。本市将本着平等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为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诚信、便捷的就业服务。
据介绍,为全面提升本市劳动力市场质量水平,“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建成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未来五年,本市3.5万新增技能劳动者来自各类学校的毕业生,1.5万来自进城务工人员。到2010年,本市高级工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将达到22 %,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将达到8 %。
市劳动保障局上午邀请全市21个区县长座谈 共商劳动保障大计
今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邀请全市21个区县长举行座谈会,听取各区县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双方围绕扩大就业,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体系,增加职工收入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了有关对策措施。
招下岗者政府贴钱 给予企业减免税费、社保和资金补贴
今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岗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由银行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岗位当年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以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进入社区的商业企业和新开办的生鲜食品超市,可认定为商贸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对进入社区的商业企业3年内免予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上述企业中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分别给予养老、失业和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非服务型企业当年招用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本市鼓励下岗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干个体减免税费
今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出台新政策,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人员,在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困难企业的“4050”下岗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失业和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对参加过失业保险,家庭人均收入较低且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失业人员,给予养老、失业和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本市实施失业人员再就业创业培训制 六成人“充电”后上岗
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本市将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使其受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
本市将实施“能力促就业计划”,对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通过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建立以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机制。同时,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百家青年见习基地给予专项补贴 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
今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本市将建100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给予专项补贴,增加青年实践经验,提高大学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就业能力。
本市面向大学毕业生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校企对接、自主创业、技能鉴定、就业实训和接续保险等就业服务。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制订人力资源配置方案,提供高素质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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