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冯兆君):多年来,天津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在维护职工的就业权益、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保险权益方面,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部门始终站在一条线上,打在一个点上,取得了显著效果。
据介绍,市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办事情、定政策着眼于中低收入困难职工群众的要求,与总工会密切合作,对全市工会系统给予了对放支持。截止目前,市再就业资金支持工会系统社会保险补贴、工资补贴、公益性公司开办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600万余元。市总工会建立的困难职工救助中心被评为全国再就业先进集体;创建的津工超市等便民连锁服务店,既是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载体;开辟的维权热线,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主张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2003年以来,在工会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劳动部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新增就业65.8万人。各级工会组织在协助劳动保障部门抓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开办了245家连锁超市,组建11家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建立3家劳务派遣组织,创办110家再就业服务联社,吸纳安置4万人。
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为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共同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目前,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比“九五”期末提高30个百分点;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率达到78%,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适应劳动关系的市场变化,一起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定期召开例会,联合开展检查推动活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截至2005年末,全市已有2750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涉及职工50万人。职工权益得到更好维护,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作出很大贡献,但一些用工单位不说理,用工不给钱,长期拖欠工资。2003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与建委系统一起积极行动,从公平和正义出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将拖欠的12.09亿元工资全部清理偿还,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月预付、季结算”制度和预留帐户制度,为25万农民工办理工资卡,从制度上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一做法被温家宝总理称为“天津模式”,并做出重要批示,向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