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的通知》,确定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980元和5050元,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另外,昨天市劳动局还调整了200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2.25%”,月记账利率为“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