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天津市老龄部门获悉,未来五年内,本市民政系统将完善养老院等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社会互助养老模式,并以和平区为试点,全力推进和发展居家养老模式,在社区建立全方位的老人服务设施。对社会孤老、退休孤老、空巢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社区将登记建档,依托社区老年服务设施上门服务。
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
现有养老机构不满足需求
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3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7%。据有关部门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占全市总人口的25.2%。而本市目前拥有养老院143个,其中市级国办养老院3个、区级国办养老院8个,其余占总体92.3%的132个都是民办养老院。全市养老院拥有床位12408张,其中:市区级国办院拥有2070张,民办院拥有10338张。
从现状况上看,随着老年人口持续上升,现有养老机构与社会需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和“四二一”家庭结构的发展,就要突破原有家庭养老方式。建立以社区居家养老和居家护理为主、养老院为辅的新型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模式,本市为老服务也由以往的单一化向多层次、全方位迈进。
未来五年推行居家养老模式
从今年开始,本市除了完善养老院等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社会互助养老模式外,还将以和平区为试点,全力推进和发展居家养老模式。针对老龄化社会的需求,老年服务体系建设将以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本位,围绕老年人的生存、发展、享受、教育等权益,建设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等项目。
今后全方位的为老服务,既包括基本物质方面的服务,又包括各种精神方面的服务,它将全面覆盖老年人群体,既包括对患病危重老人的服务,又包括对健康老人的服务,其服务既包括福利性的低偿和无偿服务,又包括市场化的有偿付费服务。目前,本市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注重对贫困老人、残疾老人和高龄老人的服务。
为满足相当一部分老年居民居家养老的需求,各社区将全力发展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特别将对社会孤老、退休孤老、空巢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人以及经济困难老人登记建档,依托社区老年服务设施上门服务,开展看护照料、精神慰抚、家务帮助,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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