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上午举行的天津市教育减负工作会上了解到,本市和平、河西、河北、河东、南开、红桥六区教育局局长共同签订了《市内六区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共约》,承诺采取联合行动,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该《共约》依据市教委出台的关于减负工作“小学12条”、“初中10条”规定,根据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提出共约: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坚决杜绝增加考试科目课时、减少或挤占非考试科目课时的现象,更不允许搞两套课表的虚假行为。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早于7:30,离校时间不晚于16:00;需要托管的学生,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并由学校统一组织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目集体授课、补课、复习;初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在没有安排集体课外活动的情况下,要保证学生17:30以前离校。
(3)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并严禁惩罚性作业,保证学生每天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4)严格控制早晚自习和假期补课,小学不准设早自习、午自习、晚自习;初中只准设早自习,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初中三年级可适当安排补课,但公休日补课不得超过7课时,寒暑假补课不得超过一周。
(5)认真落实课外文体活动,落实每天两个大课间活动,原则上要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全面实施“2+1”项目,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参加课外兴趣活动。
(6)严格控制课外办班,认真清理并杜绝本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各种名义,面对小学生初中生举办的文化类补习班、提高班。对于违规办班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区小学、初中减负工作的管理。市直属学校由所在区负责,区教育局和区督导室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犯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要在区内通报批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欢迎社会监督。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广泛监督,各区接到举报将认真核查,并严肃处理。
河北区教育局局长李凤才说:“我们将把《共约》的规定作为重要的责任来执行,河北区全体中小学校也积极响应签订‘减负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减负工作,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红桥区教育局姜德志局长表示,将严格落实《共约》内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同时各区公布减负工作监督热线如下:和平区27126835;河西区28336202;河东区24127787;河北区26288180;红桥区26372001;南开区2745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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