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李必成处长介绍,天津医科大学是本市接受公民遗体捐献的单位。捐献遗体必须出于自愿,并且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捐献遗体是无偿的。由于条件所限,天津医科大学只接受完整的遗体捐献,有法定传染病或褥疮者不予接受。
办理遗体捐献的手续是:1.捐献者或其家属到天津市红十字会或天津医科大学领取《天津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本人和所有直系亲属在表格上签字。2.捐献者带申请登记表到公证处公证。3.捐献者或其家属将申请登记表及公证书(正本)交市红十字会救护部或天津医科大学,同时交两张照片。4.捐献者一旦故去,执行人立即通知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由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接收遗体,并向家属核发《志愿捐献遗体证书》。
电话:市红十字会:27306904;天津医科大学:23542574,23542542;天津市捐献遗体志愿者小组咨询服务帮办热线:26670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