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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晁振源):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全面提升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从3月1日起,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服务专线,在为市民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政策问题解答、社会保险个人帐户信息查询、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为市民索取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提供传真服务等功能的基础上,群众可以通过12333电话,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及时查处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了解,去年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执法检查,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9655件,其中,近三成案件是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查处的。今年3月1日,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三年。为进一步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市劳动保障局决定,自3月1日起,在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原咨询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提升服务功能,群众可以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违法使用童工、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和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整改的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坚决处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强调,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为及时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时,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被投诉的用人单位;有具体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和受理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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