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本市将新增就业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为了让28万个岗位有着落,今年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要做实六件事。
企业是扩大就业减少失业的重要载体。为鼓励企业通过改革发展吸纳就业,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十个方面入手:
1、鼓励优势企业增产扩能,吸纳就业。今年要紧紧围绕本市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冶金、生物制药、新能源、石油化工等六大支柱行业的发展,通过与企业建立岗位开发联盟、开展岗位供需对接活动等措施,畅通就业渠道。鼓励优势企业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今年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要发展到100家,施训能力达到5000人。每个集团总公司都要建立1-2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高新生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实践能力,实现素质就业。
2、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发展辅业,安置富余人员。对于产权明晰、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各集团总公司要妥善处理辅业安置分流人员的劳动关系。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要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三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转换职工身份,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不短于三年,保持就业岗位的稳定。
3、鼓励工业东移企业利用原有场地、设备组织起来就业。准备实施东移的企业,要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提前制订职工分流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既要保证企业东移计划顺利实施,又要使各类人员得到合理安置。
4、鼓励改制企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对富余职工经过转岗培训予以安置的,给予培训费补贴;对被裁减人员在行业内安置的,给予大龄就业补贴。鼓励职工以经济补偿金形式投资入股,做到经营机制和职工身份双置换,实现企业改制不减员,职工转换身份再就业。
5、鼓励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减少裁员,稳定就业。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且两年以上未裁员企业,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稳定就业的,根据其连续两年培训职工人数和支付的培训费用,给予在职培训费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3;通过内部转岗培训等形式自行消化富余人员的,给予转岗培训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3。
6、鼓励特困企业通过托管和分流两条渠道安置全部职工。实施困难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职工问题。前提是通过托管和分流两条渠道妥善安置全部职工,规范劳动关系,决不能简单地把职工推向社会。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针对六类人群兑现相应政策,搞好职工安置。
7、鼓励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在给予养老、失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自今年1月1日起增加医疗保险补贴。同时,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劳务派遣组织可认定为服务型企业,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基础上,每招用一人给予5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实行产业化运作的劳务派遣组织,根据招用人数和签订合同情况,给予15万元至20万元奖励。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劳动合同期限内,非生产经营性和职工个人过错原因,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对进入社区的商业企业和新开办的生鲜食品超市,可认定为商贸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生鲜食品超市还可以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再就业商贸街政策。
8、鼓励非服务型企业吸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非服务型企业招用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由每招用一人补贴1200元调整到3000元。这项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女35岁以上、男45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所招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9、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根据新政策规定,这两类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自今年开始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同时,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实际招用人数,根据银行贷款有关规定,由银行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
10、鼓励和规范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发展,托底安置就业弱势群体。今年要重点发展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物业管理类的公益性公司,着重安排“4050”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开发就业岗位 瞄准海河开发和服务业发展
目前,全市尚未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新增富余人员和享受城镇低保人员中的80%集中在市内六区和其他区县的城区中。为此,要紧紧抓住海河开发和服务业发展的契机,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
结合大型超市、连锁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的发展,扩展就业渠道;结合房地产、旅游、保险、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容量;特别是围绕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社区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规模,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今年,在人力资源配置上,滨海新区要通过劳动力市场来实现。要创造良好的市场就业环境,完善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劳动者自主创业政策,实行体现效率、高薪重奖等与国际接轨的先进薪酬制度,吸纳高技能人才和新生劳动力实现就业。 就业重点锁定“4050”等十类人员
今年本市要解决不同就业群体就业再就业问题,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关注包括“4050”人员、新毕业大学生、特困人员等在内的十类人员就业问题。
这十类人员包括:1、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2、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3、解决好历史遗留的“4050”人员就业问题。4、做好新增富余人员安置工作。5、解决新生劳动力就业问题。6、做好困难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7、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8、做好复转军人和随军家属的就业工作。9、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10、认真解决刑满释放、两劳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 创建300个“充分就业社区”试点
街道社区是搞好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托,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前沿阵地。今年要选择300个社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逐步在全市推开。
试点社区要保障90%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单亲母亲等就业困难家庭得到就业援助,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90%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0%以上的失业两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实现就业;80%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每年对登记失业人员走访率达到100%,对困难就业群体每半年走访一遍。对“充分就业社区”的考核要和建立信用社区、落实失业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结合起来进行,每年验收一次,对达标单位的社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7万
今年本市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积极作用。
今年将继续完善失业保险、城镇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由鼓励失业人员提前停保再就业向促进低保人员再就业延伸,对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实现自谋职业的,在一次性发放不超过6个月低保金的基础上,由再就业资金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就业补助费。同时,要积极为困难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提供就失业服务,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基本生活。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将尚未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纳入征缴范围。年末参保人数达到217万人,全年基金征缴力争达到10亿元。 小额贷款规模要突破2亿元
今年本市要完善城乡统一就业服务。要实现创业培训1万人,创业成功率达到60%以上,带动6万人就业的目标。今年小额贷款规模要突破2亿元。
今年要在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市、区、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求职登记、岗位需求、单位招聘信息全部进行实时联网,实现一点登录,多点查询。劳动保障部门对各机构网上信息数量和推荐就业成功率进行考核,兑现职业介绍补贴,引入市场经营机制,切实提高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质量。要建立劳动力市场供求监测制度,定期分析、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开业指导、管理咨询、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范围。
本市部分企业用工不够规范
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权利。从实际情况看,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目前由于企业的原因,全市仍然有12%的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营企业合同签订率仅为64.3%,劳动合同期限呈短期化趋势,本市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达50%。部分企业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有的企业故意压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甚至不给职工上保险。就业不稳定,岗位转换率过高。
劳动权益受侵害打12333举报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3月1日起,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服务专线提升服务功能,在为市民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政策问题解答、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为市民索取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提供传真服务等功能的基础上,群众还可通过12333电话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了解,去年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执法检查,共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案件9655件,其中,近三成案件是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查处的。
为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3月1日起,在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原咨询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提升服务功能,群众可以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违法使用童工、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和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整改的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坚决处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强调,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时,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被投诉的用人单位;有具体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举报事项应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应属于受理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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