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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曾经在这个破沙发上露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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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一名妇女在丈夫过世后选择了改嫁。改嫁本无可厚非,但该妇女在改嫁期间做的一些事却为村民所不齿。她先是背着公公把共有房屋给卖了,然后将已经年近85岁的公公扔在了村口,致使老人在饥寒交迫中围着被子露宿街头3天。在村干部和村民的帮助下,这名老人打起了官司,要求确认儿媳的买卖行为无效。近日,本市静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这名老人儿媳的买卖行为无效。拿到判决书后,老人热泪盈眶,心情格外激动地说:我终于有个家了!
高龄老人被弃村头
由于王大爷外出,该村党支部的王书记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始末。他说,王大爷出生于1922年,今年已经年近85岁了。由于老人无后,1984年王大爷的一个兄弟将儿子小财过继给他,为其养老送终。当时小财已结婚。
王大爷原有土房三间。1988年,小财夫妇将土房拆除,与王大爷共同出资建造了一所砖房。从此之后,一家人就居住在这所房屋内。不幸的是,小财于2003年因病去世,但王大爷依旧与小财的媳妇和孩子们一起居住。
王书记说,小财死后,王大爷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小财的媳妇陈某经常没鼻子没脸地呲儿王大爷。就连吃饭的时候,陈某都让他去锅台上吃,不让王大爷和他们同桌吃饭。陈某的所作所为,让村民们对她颇有微词。
虽然王大爷经常受儿媳妇的气,但老人毕竟有个家,毕竟不用操心后事,但情况在2005年有了巨大变化。这一年,陈某经人介绍与静海县另一个村子的一名男子相识,并准备改嫁。而此时的王大爷因年迈,已耳聋眼花、神志不清了。由于陈某的女儿已经出嫁,儿子在外上学,陈某在改嫁之前,决定将其与王大爷共有的住房卖出去。2005年7月的一天,陈某在王大爷不在场的情况下,将房屋以4.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一名男子。
一连三天露宿街头
王书记说,陈某改嫁之初,还将王大爷带到她所住的村子一起居住,大家都以为老人的生活不会出现太大变化。但2005年9月发生的事,让村民们都非常气愤。
去年9月底的一天下午,陈某用车将王大爷拉到村边后,将老人和他的被子一起扔在了村口。房子已被儿媳偷偷地卖了,老人已无家可归。那一天,老人在饥寒交迫之中,围着一床被子,在村口的一个柴火堆里度过了一夜。第二天,老人围着被子在村里的一个破沙发上躺了一天。就这样一晃三天过去了,老人的一名亲属得知该情况后,让家人带着王大爷去陈某的娘家与陈某交涉,但陈某就是不收留王大爷。
王书记说:“那天,一名村民突然找到我,说老头被扔在了村口。我说,老头不是被儿媳妇接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我和其他村干部急忙跑到村口。”
为了及时解决问题,他们与派出所和镇政府进行了沟通。去年10月2日,王书记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派出所民警,用车拉着王大爷来到陈某的娘家,要求她将王大爷收留。但此时的陈某已经铁了心,不管王书记和民警怎么劝说,她就是不同意收留王大爷。当民警告诫她,如果一意孤行将承担法律责任时,陈某态度蛮横地对民警和王书记等人说:“就是不收留他,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共有的房子已被陈某变卖,老人已经无家可归。在将老人暂时安顿在一户村民家中之后,王书记认为,给老人要回房子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于是在村党支部和村民的帮助之下,王大爷开始打起了官司。
静海县法院唐官屯法庭庭长方志刚说,王大爷是被村民们带着来到法庭的。一进门,老人就给法官跪下了。接待王大爷的孙玉元法官见老人情绪激动,老泪纵横,判断老人必有冤屈。于是在稳定老人的情绪之后,孙玉元详细了解了情况。与庭长进行研究之后,孙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制定出详细计划,并决心要快审快结此案,尽早让老人有一个住处,让他过上正常的生活。
房屋买卖被认定无效
去年11月12日,该案正式在静海县法院立案。立案后,法官们立即到陈某居住的村子,向其送达传票。但陈某此时却不知去向,陈某的丈夫说和陈闹别扭,不知她去什么地方了。一连去了两次,法官们都扑了空。最终根据法律规定,法官让陈某的丈夫代为签收了法律文书。
方志刚庭长说,很快唐官屯法庭就开庭审理了此案,但陈某最终也没有勇气到法庭参加诉讼。庭审中,王大爷的代理人请求法庭认定陈某与房屋买主的买卖行为无效,诉讼费由陈某承担。房屋买主表示,他是从陈某手中买的房子,房款也交给了陈某。王大爷和陈某的家务事与他无关,如果房屋买卖无效,他同意退房,但陈某应退还其买房款。庭审之后,法庭在细致审理的基础上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与买主的买卖涉案房屋的行为无效。主审法官孙玉元认为,本案涉及的房屋系王大爷和陈某的共同财产,二人具有同等处分权。陈某未征得王大爷的同意,擅自变卖房产,其行为侵害了王大爷的正当权益,因此应认定该出卖房屋的行为无效。房屋买主退款的主张应另行解决。
消息传到王大爷所在的村子后,村民们无不拍手称快,都说这个判决平了民愤,树立了正气。王大爷也说自己终于有个家了。
该村的王书记还说,判决出来之后,陈某的一些亲属也都说法院判得好,并谴责陈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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