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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获悉,天津大学2006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新的复试办法。考生复试成绩不再以合格、不合格区分,而是按照实际分数的40%计入总成绩。
根据新的复试办法,所有参加今年春季博士生考试的考生和提前攻博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创新能力评价以及对报考学科学术前沿的了解程度等。复试采用面试方式,由考生当场回答,复试小组现场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与以往不同的是,复试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3门初试成绩之和/3)×60%+复试成绩×40%。
录取时,天大将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复试时由研招办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由学院负责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硕士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据了解,此前,天大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并没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考生复试只按照合格与不合格区分。此次复试办法的出台使天大今后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公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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