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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汽车维修、保养成了生活中的大问题。记者从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获悉,为维护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本市将强制维修企业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合格证》。如果维修企业不给车主开具合格证,等待维修企业的将是最高2万元的罚款。配件耍花活要重罚据介绍,为防止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为车主维修机动车,本市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此外,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时,维修企业应按照其公示的工时单价和固定的计算公式核算费用,并应向车主提供专用发票和结算清单等。维修出厂要有“出院证明”
机动车维修后,经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同时,企业对所修车辆要实行一定时限的维修质量保证期。这张《机动车维修竣工合格证》就像是“出院证明”,只有凭这张“出院证明”才能保证车主的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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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从今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定为本市的春秋两季“汽车医院”大型义诊日。届时将由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的专家坐堂接受车主咨询,现场解答汽车用户关于车辆保养与维修方面的各种问题。
投诉指南
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提醒广大用户:在车辆进行维修后,一定要索要《机动车维修竣工合格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违规现象可及时向维管处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2432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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