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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两会”期间,每每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而这“老三难”往往环环相扣互为因果,如果实在要说“老三难”哪个难度更大一点,应该还是就业难。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没少下力,各种鼓励和扩大就业再就业渠道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地方政府也总是殚精竭虑地出台配套意见为这些政策、法规的落实破冰开道。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就属此列。
该意见说,从现在起采取减免税费、免费培训、社保补贴等措施,鼓励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及劳动派遣组织、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等企业、组织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实现再就业、就业。从中既可看出政府为扩大再就业、就业的决心和力度,又能读出政府对企业勇于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制度性激励。
对大多数国内企业来说,社会责任这个词也许还较为陌生,它不是过去令企业不堪重负的“企业办社会”。据专家说,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即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应对社会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年来,中国的很多企业取得了经营的快速发展,仅以民营企业家为例,就涌现出很多亿万富翁,从而也催生出各种版本的富豪榜。然而,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却是在相应的慈善榜上,这些富豪要么贡献可怜,要么不见记录。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亿万富豪们与国外同仁相比少的不只是财富,而慈善仅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要知道一个企业和企业家真正成功的标志,不在于它创造了多少利润拥有多少财富,甚至都不在于为政府贡献了多少税收,而在于它为社会贡献了多大的繁荣与和谐,因为它的存在和发展,更多的人分享到社会进步的成果和生活的温馨。
当然,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建立需要培养和鼓励,新出台的《意见》,让我们对此增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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