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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柏均和委员在向大会提交的发言中说,素质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历史积淀因素。目前,素质教育在性质上已经超出了原有的教育概念,是一个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的社会系统问题。他认为,由于政府在职能上具有对各方资源进行调节的作用,只有政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才能综合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为此,柏均和委员建议,在《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政府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此外,应彻底改变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升学为指标,既“教育GDP”来评价学校的做法。如果政府以此标准衡量学校,学校以此标准衡量老师,老师以此标准衡量学生,素质教育就很难落实。谈到当前某些针对学校教育的不客观评价,柏均和委员认为,应公正评价我国传统教育和现行的学校教育,不能用全盘否定和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会伤害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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