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张大宁委员在谈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时说,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公共卫生体系,但是,公共卫生如何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如何有效承担起保障人民健康、社会安全的责任,仍然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张大宁在代表农工党中央的大会发言中建议,一要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投入力度,尤其是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地方病多发区,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二要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监督执法。加快《公民健康保障法》或《初级卫生保障法》等卫生基本法的制定,针对重点疾病的控制,制定《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专门法规。加强执法监督,使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三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策略的制定和实施力度。四是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级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五是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实现社会的广泛参与。六是加紧制定配套政策,完善计划免疫经费保障。七是坚持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推进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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