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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学生毕业求职高峰,最近一段时间,记者在每周六、日各人才交流会上看到,一些求职者为落实单位积累经验,竟采取了“零工资就业”的方式。所谓“零工资就业”,就是求职者不向招聘单位索取报酬而白劳动。
继大学生就业出现“800元最低工资”之后,又出现了“零工资就业”,这是为什么呢?北方人才人事代理部的周部长说,当就业的大门变得很窄的时候,要想过这个大门,不“主动”把自己变得“矮小”一点,怎么能过得去呢?据专家分析,一些大学生固守传统的择业观,促成了“低工资就业”甚至“零工资就业”。
求职方:大学生
后悔选择“零工资就业”
“现在好后悔提出‘零工资就业’,三个月了,公司一分钱也没给,生活费还得向父母伸手要,看着有的同学一个月领好几千块钱的工资,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某高校的小周一脸沮丧地对记者说。她告诉记者,因为自己所学专业在求职上没有优势,而且自己尚未正式毕业,所以才提出“零工资就业”。
“零工资就业”赚来好差事
王小姐在某公司“零工资就业”已有半年。“我觉得当初还是很理智的,由于没有工作经验,想找一份好工作真的很难。考虑之后,我选择以实习生名义‘零工资就业’。如今,工作能力已锻炼出来了,还得到领导的认可。今年极有可能被公司留下。”王小姐认为,自己“零工资就业”赚来了一份好差事。
招聘方:企业
不会为工资错过人才
对“零工资就业”,部分企业负责人认为,缺少工作能力的人,哪怕不要钱企业也不欢迎。某企业人事经理指出:“虽然公司正在招人,但是不赞成‘零工资就业’。我们看重的是毕业生自身的素质和潜力。对我们来说,不会为了省一点工资而错过一个好的人才。”
职场专家
一定程度上扰乱就业市场
智联招聘网职场专家认为,“零工资就业”并非没有任何要求,这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求职者在廉价推销自己的同时,给其他求职者也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同时,抱着不要工资只要工作的愿望来求职,往往会被唯利是图的企业利用。因此选择“零工资就业”要慎之又慎。“零工资就业”是否违反《劳动法》?
在采访中得知,“零工资就业”的求职者有许多已离开原单位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也有一部分求职者尽管有怨言,但还在兑现着“零工资”的诺言。
北方人才人事代理部的周部长说,《劳动法》本着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大学生主动到企业中去免费提供劳动,这是求职者本人的个人行为,这本身不违法,但“零工资”可能给社会产生很多影响。
“但是,如果企业与劳动者签了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就不能实行‘零工资’了。”周部长说,“因为劳动合同里面有一个必备的条款———工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得到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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