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至18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天津考察,在看望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时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体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
“十一五”规划已展现在十三亿人面前,这是一份振奋人心的宏伟蓝图。为“十一五”奋斗,迫切需要我们用智慧的手段去集中最广大人民的智慧。“两会”后的第二天,吴委员长及时提出要广泛集中民智,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来自民间的智慧才是真正的智慧。有时我们的工作之所以做不好,是因为我们过分依赖专家和领导的智慧,没有注重群众的智慧。问计于民,就是集中民智的最好选择。当我们做出一项决策时,要把专家和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集中一切有利于我们走向胜利的智慧。只有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我们才会少走弯路或者不走弯路。聪明的领导之所以聪明,在于他们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有决胜千里的把握。这种聪明,说白了他们能集中方方面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十一五”规划是集中民智的结晶,为“十一五”奋斗同样需要集民智、聚民心,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智慧,把这些智慧集中起来,万众一心,勇攀高峰,实现“十一五”规划便是指日可待的事了。
吴委员长强调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为“十一五”奋斗的根本保证和实现“十一五”目标的根本目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干部手中拥有权力,但这些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来之于民的权力必须用之于民,如果权不为民所用,就是忘本,就是背叛,就不配做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核心。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领导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必须明确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要积极主动地去做,充满感情地去做,全力以赴地去做;以权谋私的事,不利于人民群众的事,要坚决不做。其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应该做的事全力做好,是勤政;不能做的事坚决不做,是廉政。只有既勤政又廉政,居位尽其职,任职思利民,才是党中央所要求的、人民群众所期望的权为民所用。
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有的把权力当作获得金钱、美色的工具;有的把权力当作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径;有的把权力视为个人“私恩”的产物,甚至把权力作为对个别人效忠的工具;还有的把权力当儿戏,对人民赋予的权力极不负责、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甚至胡作非为、贪污腐败,给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些权力“错位”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却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内在联系、不可分割的。没有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就谈不上权为民所用,更谈不上利为民所谋,只有情为民所系,才能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实事。“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文件里,规划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狠抓落实。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落脚点是“利为民所谋”。这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时代特征。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都要在最短时间,高效、便捷地解决。民心向背决定政权兴衰,我们一定要牢记吴委员长的“广泛集中民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十一五”宏伟目标,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网友:李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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