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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为主题的滨海检察理论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是检察机关首次在天津滨海新区举办的检察理论研讨学术会议。
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由城市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正确处理打击与服务的关系,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疑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社会发展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一个和谐的社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来讲,法治是根本保障。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来讲,司法公正重于一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其法律监督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塘沽区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滨海检察理论研讨会”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突出了为滨海新区建设服务这个重点。滨海新区各基层检察院会进一步着眼于检察工作和检察制度的创新发展,围绕执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使滨海新区的检察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走在全市检察系统的前列,以此推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深入发展。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从执法的角度来讲,要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离不开检察官理论素养的提高。此次研讨会给代表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运用理论研究成果为检察实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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