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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一位时髦女郎在光天化日之下以高跟鞋虐猫的事件,成为新闻焦点,引得众人激愤。如今,一件更令人发指的虐待动物事件摆在我们面前:为了卖他的跌打损伤药,不惜把一只大公鸡的两条腿反复多次地掰折、再掰折,让那可怜的公鸡死不了活受罪。如果说那个虐猫女郎还仅仅是心理变态的发泄,那么这位虐鸡的药贩就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血腥为手段,公然挑战人性了。
但虐猫、虐鸡的行为,比起“虐人”来,就显得小巫见大巫。如今,一个略带几分神秘色彩的虐人事件出现了:一个十来岁的残疾孩子,被父母用一根绳拴在羊圈里,也不知拴了多长时间,从他不会走、只会爬;不会说人话、只会像羊一样叫这两点来看,拴在这里与羊为伍的时间肯定不短了。而且只有粗糙的食物供应,可见拴他的人并不想让他死,而是只想让他像羊一样活着,而不是像人一样活着。
西汉初年有过类似的残酷故事:那是刘邦死后,独揽大权的吕后为报复当初备受宠爱的戚夫人,将她弄瞎弄哑,剁去手足,扔在猪圈里养起来,还给起了个名字叫“人豸”,就是半人半猪的意思。这已经成为历史典故了,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典故之一。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一文中有段名言,意思是说自己“从来不惮以最坏的想法去想象中国人”。很不幸,如今,这“最坏的想法”又一次闯进了我的思绪之中。
按儒家正统观念,都是相信“人性本善”的,“恶”是后天习得的。至于人性究竟是本善还是本恶,属于永远也辩不清的哲学问题。我甚至认为,在面对虐猫、虐鸡、特别是虐人这样的事情上,我们再探究人性究竟是本善还是本恶都没多大意义了,我宁可相信人性本来是一张白纸,善与恶都是后天习来的。
所以我要以“最坏的想法”来想象那些使虐猫者、虐鸡者、虐人者习得这些“恶”的因素———那些因素是一些人?还是一些物?或是一些事?它们究竟是什么———我觉得这才是最值得思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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