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冯兆君):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获悉,近日,市劳动保障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两个文件,就本市200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予以了明确的规定。消息公布后,该中心受理有关工资福利问题的来电明显增多,特别是一些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的养老、工伤、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和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标准的适用范围等内容成为了咨询的热点。
为了让市民和用人单位及时、准确地了解新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内容,该中心将于4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分至11:30分,开设工资福利专家热线,邀请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来到12333现场进行电话解答,详解新政策。您如果有工资福利方面的疑难问题,欢迎您届时拨打12333热线电话聆听专家的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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