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内容的政务公开。从今天开始,第二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就将进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据悉,第二批共有31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进入中心,自2006年6月1日起在中心集中审批办理、现场审批,其本单位不再接件。至此,本市已有93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
为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去年起,本市就着手做好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共有617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第一批进入市行政许可中心。本着“凡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政府部门原则上都要进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的要求,今年本市组织第二批进入中心集中审批的事项,其中,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有14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68项,配套服务事项有59项。
据介绍,今年各有关部门尚未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按照“应进必进,依法审批”的原则,作为第二批进入中心的事项实行集中审批办理。确有特殊原因不宜进入中心集中办理的,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市政府审批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审核后,统一报市政府批准。
对第二批进入中心的事项,本市也要依照全面实行政务公开的原则,提供每个事项归属的主体部门全称和简称、事项名称的准确全称和简称、审批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法定申请条件、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办理流程、限期办理的时限、有无收费及其依据和标准、有无数量限量、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等材料。上述内容经审核确认后,将统一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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