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推动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落实《关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意见》。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海麟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海麟在讲话中指出,消防工作是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出发,提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自觉性。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依据《意见》的要求,建立和规范消防工作相关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工作机制,自觉地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孙海麟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火灾隐患整改机制,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每年制订消防建设规划,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紧抓住实施《意见》这一有利契机,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严格依法监督,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会议还就加强“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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