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男子贺某,自封了“香港永得利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身份与某大学教授王某进行商谈,并以拥有3.3亿美元存单为由骗取前期投资资金17万元。日前,南开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年初,被告人贺某以香港永得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的身份,与天津市某大学教授王某结识,双方就王某等人发明的专利项目进行投资商谈。为获得王某信任,贺某在商谈过程中,特意向王某出示他在北京某工商银行拥有存款3.3亿美元的假存单,以及香港恒生银行的假证明。随后双方口头商定由贺某投资5000万港币与王某共同成立“依克赛”生物医药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同年4月王某依约注册成立了公司。一个月后,贺某以进行投资需要前期运作资金为由向王某索取人民币17万元,随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而贺某将投资款挥霍后外逃。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于去年10月31日在北京将贺某抓获,案发后赃款17万元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观点】
被告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假头衔、伪造假存单以及银行虚假证明,利用签订合同成立公司骗取对方现金17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念其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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