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获悉,为了帮助参保者更好地了解养老保险,结合近期该中心的咨询热点,专家昨日给出了三点提示。
提示一最低工资调整与养老金调整无关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调整范围只是针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退休人员已从工作岗位退休,《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独立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所以最低工资调整与养老金调整无关。
提示二今年办理退休养老待遇将有调整
对于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来说,他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应当按照新公布的2005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1683元)为基数来计算,即基础养老金=1683元×20%=336.6元,过渡性养老金=1683元×平均点工资×截止1997年底缴费年限×1%。
提示三间断缴费将会降低今后养老待遇
很多咨询者经常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我现在已经缴费满15年了,是否就可以不再缴费了,就等着退休后享受待遇?其实这是一种不正确的想法,如果市民从1999年以后间断缴费的话,将影响您退休后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为例,正常连续缴费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如间断缴费(一次):基础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度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20%。一般情况来说,社会平均工资是逐年增加的,所以,如果市民间断缴费的话,其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将会降低。
据悉,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将于明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开通养老保险专家咨询热线,届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将现场为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电话解答,只要拨通12333,您就可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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