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和平区零售商业、服务业“双信”企业促销行为规范办法》将正式执行。昨天上午,天津市和平区物价局针对滨江道与和平路十字街的商场、专卖店价格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执行价格情况大部分较好,仅在“友谊新天地”发现有个别柜台标价不全的现象,目前已督促商家改正。
昨天上午,执法人员一行来到“友谊新天地”、和平商业大厦、天津鞋店等商家进行检查,原来普遍存在的“最低价”“跳楼价”“大出血”“大甩卖”等欺诈性语言已明显减少。和平区物价局副局长焦同贞告诉记者,明码标价要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不能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在各种促销让利活动中,要在活动前一周对所参加活动的商品价格进行确认,杜绝采用先提价,再折扣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降价或折扣销售商品时,应当按规定使用降价签,并如实标明降价、折扣的原因,起止时间,原价,现价及折扣幅度。在促销活动期限内,降价商品实行统一折扣率时,可在商场明显处向公众明示,标价签可暂时不做变动,待活动期满后恢复原价销售。焦局长表示,黄金周到了,商家打折促销活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人眼花缭乱,甚至不知所措。所以物价部门在节日期间还将进行市场价格监管,规范促销活动,大力查处价格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