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条例》的施行,在党和人民、政府和群众之间搭建起了一座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桥梁。这对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妥善协调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访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人为本,切实把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党政各级干部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努力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让群众真正理解和满意。
与此同时,《条例》也要求群众要依法办事。一些人生产生活中遇到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困难,感到委屈或出现不满情绪,向有关部门反映是应该的。但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切不可一时冲动,出现过激言行,更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为我们发展提供了最大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天津已进入一个新的上升期。天津发展的大好形势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好的形势离不开稳定和谐的社会基础。实现天津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社会更加和谐,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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