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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通讯员何文晖):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管理与服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天津红桥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于5月11日率先在本市成立并投入运行。
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服务;与社会中介组织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受理企业对政务环境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问题的反映和投诉;组织或协调、调查企业投诉,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企业;配合区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受理投诉情况,提出改进工作,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企业发展过程中困难的协调服务工作等。
作为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专门机构,服务中心由区监察局和区工商联具体负责,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接待窗口、设立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收集、传递有关政策信息,接待企业来信来访。同时在一些企业中设立行政效能监督岗,及时反馈政府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有关问题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并由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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