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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 通讯员经轩):2005年以来,天津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在公安部、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开展了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山鹰”行动。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辟线索来源,周密部署,雷霆出击,对严重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违法犯罪集中优势警力,全力侦破,取得了显著战果。
其间,相继破获了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特别是成功破获了“郭某、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康某、石某、朱某销售假药案”,“米某、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等5起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破获特大假洋酒案
2005年1月6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香港国际洋酒协会(亚洲)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举报称:发现刘玲等人在销售“人头马”、“马爹利”、“芝华士”等名牌假洋酒。接报后,经侦总队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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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扣的假冒洋酒 |
专案人员经过连续1个多月的侦查,终于摸清了该团伙贩卖假洋酒的来龙去脉:该团伙的另一主犯名叫郭莹,并雇有两名伙计帮忙。他们共有两处藏酒窝点,经常是每天下午四五点钟开车出来,奔波于一些酒吧、夜总会之间。
专案组将各方面调查的情况向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领导汇报后,领导指示,一定要在春节前将这个贩卖假洋酒团伙打掉,以维护春节期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2005年2月3日,经侦总队以郭莹、刘玲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侦查。
专案人员经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根据近一个月的跟踪调查,一致认为,在他们去存放假酒的仓库取货时,是最好的抓捕时机。2005年2月3日,专案人员在某小区内将正准备取货的郭莹、刘玲等人一举擒获。并立即对房间进行搜查,查获“轩尼诗”、“人头马”、“黄家礼炮”、“芝华士”等各类假洋酒,价值40余万元。随即,办案民警又捣毁了另一处藏假酒的窝点,查获各种品牌的假洋酒,价值20多万元。
专案民警连夜对郭莹、刘玲突审,同时对查获的有关的会计账目及有关材料进行查证。最终查明,郭莹曾于2004年8月主动与广东省中山市赖寿强联系,以低于市场批发价30%--60%的价格,大量从赖处进各种品牌的假洋酒进行销售。像“芝华士12年”,真酒正常批发价150元一瓶,而从赖寿强处进货只需55元。
看来广东中山市的赖寿强,系本市郭莹、刘玲贩卖假洋酒案件的进货源头。此情况非常重要,专案组立即将有关线索上报公安部,并进一步开展查证工作。
此时,正值公安部在全国开展2005年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专项行动,此案因其影响面广、案值大,被公安部列为全国2005年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的十大案件之一,挂牌督办。随后,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广东省中山市警方全力以赴,终于查清了这一涉案全国十余省市的特大制造假洋酒的黑窝点,并果断采取行动,迅速出击,彻底捣毁了这个影响恶劣的假洋酒“制造工厂”,抓获了主要犯罪嫌疑人赖寿强。
据悉,广东省警方在造假现场查获大量刚刚制出的各种品牌假洋酒,包括“轩尼诗”、“芝华士”、“马爹利”、“人头马”、“尊爵”等假洋酒2600瓶,查获可以制造5000瓶假洋酒的原料酒13桶,以及19万套假名牌洋酒的包装盒、标识和防伪标签等。经审理,赖寿强交代,从2001年开始,伙同他人在中山市租借某公司的独立仓库,作为生产假洋酒的窝点,制造出各种假冒名牌洋酒,推向全国销售。
现郭莹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刘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破获特大跨国制售假药案
2005年,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破获了本市首起通过互联网与境外不法分子勾结,跨国制售假药、侵犯国际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此案成为全国2005年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的十大案件之一,公安部挂牌督办。
2005年5月16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到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受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举报,称发现有人通过互联网在某著名购物网站上销售假冒葛兰素史克公司的产品“pan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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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场查扣的假冒产品 |
考虑到此案关乎民生的药品安全问题,同时又涉及侵犯国际知名品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举报后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2005年6月初,专案组经10余日的昼夜连续奋战,终于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自称是天津市开发区某贸易公司的代表,主要通过某网站以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联系销售假药。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专案组获取了一重大线索,近期王某将有一批假药出口境外。
专案人员采取化妆侦查方式与王某约见,并于6月10日精心组织抓捕行动,将其成功抓获,同时当场查扣18箱药物。后经调查,专案组发现王某只负责网上发布消息,进行交易。同时,经深入侦调工作,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米某浮出了水面,此人具体负责联系假药生产业务,其假冒药品的生产厂家为河北省某制药厂。据此情况,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研究决定,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直扑米某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办公地点实施抓捕;另外一路前往河北省对该制药厂展开调查。
在对制药厂的调查中,专案人员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查实犯罪嫌疑人米某自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先后以“陕西某公司”等名义与河北某制药厂签订了出口产品加工合同书,委托该厂生产假冒葛兰素史克公司的多种药品近2750万片。其间,销售价格约为1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40余万元。
与此同时,另一组专案人员在石家庄市进行着大量侦查和摸排工作。2005年7月5日晚,在河北省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获得一重要线索,并将其藏匿地点锁定在石家庄市某小区内,经全方位布控,终将米某在该小区一楼道内抓获,连夜押解回津。通过进一步查证,最终认定米某自2003年以来,指使王某在互联网上接收境外客户的订货信息,与境外的客户商量好价格后,为其组织生产仿制药品。境外的外贸客户通过邮寄及传真的方式把包装样稿给米某,然后其再组织印刷外包装,去工厂制作成品。最后,米某等人按照境外客户要求加工好假冒及仿制的药品后,再向境外销售。现犯罪嫌疑人米某、王某已被依法逮捕。
据悉,今年本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将切实把打假维权工作放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要位置,继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经济犯罪监测系统,精确研判,主动出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同时,继续完善与各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逐步建立起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长效机制,为有力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本市“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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