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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社区教育,构建终身学习平台,本市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今后几年本市社区居民年培训率将逐步达到80%以上,初步形成面向社区居民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
据介绍,今后本市将扩大全市社区教育的实验范围,力争在2至3年内使国家级、市级的社区教育实验区达到50%以上,努力创建3至4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并对全市社区教育工作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在教师职务系列中增设“社区教育专职教师岗”,并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在社区教育专职教师岗位上人员的工资、福利、评优等方面的待遇。各区(县)按照社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投入,“十一五”末要逐步达到人均2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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