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通过捐赠寄存征购三种办法提供资料
记者从天津市档案馆了解到,目前市档案馆和各个区县十多个档案馆面向市民开展征集工作。如果您家中存有有价值的文字、照片资料,都可以用捐赠、寄存和征购三种办法,提供给本市档案局、档案馆保管。
现在市档案馆和区县档案馆向公众征集六大类档案:
1、建国前反映本市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名胜古迹等档案资料。
2、建国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我市各革命组织形成的文件以及重要领导人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著作、回忆录等。
3、在本市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历史名人及各界知名人士的著作、日记、书信、回忆录等。
4、反映本市各历史时期的各种史志、大事记等资料,包括近年来各地区、各行业编史修志的重要成果资料的油印或铅印件。
5、“文革”时期本市各群众组织产生和编印的各种文字材料、刊物、传单、照片、实物等。
6、各历史时期发生在本市的重大事件与自然灾害所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
据悉,凡是与市档案馆签订档案资料归属权和使用权协议的征集者,档案局将对无偿捐献者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并对寄存档案资料者发给证书。征集电话:23678964、23678947。
另据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可免费查阅该馆资料,如需复印只收复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