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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拥有近70万农业人口的武清区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该区已制定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并确定了大王古庄镇、城关镇、石各庄镇、徐官屯街四个试点单位。截止到目前,本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农村区县已超过8个,100多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07年,本市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市农村人口的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市政府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根据规定,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基准水平为每人每年100元,鼓励条件较好的区县高于此标准。市财政将根据有农业的区和各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人口数量予以补助,补助水平在现行标准基础上翻一番。武清、汉沽、宝坻、宁河、静海、蓟县将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他6个有农业的区将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给予补助。区县财政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原则上比现行的补助标准提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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