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于日前报道的2006年涉恶一号案已经由检察机关审查终结。日前,天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对4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和平区检察院审查查明,杨某、邢某、黄某某等人因合伙经营的“星工厂”歌厅生意冷淡,由于看到被害人牟某某经营的“富士歌厅”生意好,心生嫉妒,遂预谋共同出资,纠集他人打砸“富士歌厅”;同时,杨某等人向某酒店KTV娱乐经理田某某说明了此意,田某某同意出资3000元资助杨找人砸“富士歌厅”;后杨某等人纠集王某某等共40余人,于2005年8月24日凌晨零时许,携带枪支、刀具、镐把、榔头等作案工具,分乘10余辆出租汽车窜至和平区鞍山道与蒙古路交口处的“富士歌厅”内,持械砸损歌厅内电视机、显示器、玻璃门、玻璃墙等大量物品,并殴打服务员。
在办理杨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根据案中嫌疑人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又侦破了靳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案一案,相继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靳某某等11人,并查明:2006年3月13日晚,靳某某等人在中山门一网吧与吕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约定在武警医院门口进行斗殴。14日凌晨,双方各纠集10余人携带枪支开车前往斗殴地点。在河东区武警医院门前,双方在车中互相向对方开枪射击,吕某被对方打伤脸部和颈部,后双方散去。14日晚,双方再次各纠集10余人,携带多支枪支,分乘数辆轿车前往斗殴。在勤俭桥与白庙附近,双方相遇,并互相开枪射击,在撞伤无辜行人后,双方各自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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