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截至今年5月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308.4万人,为270.61万人次参保人员的就医、诊疗提供了资金和基本医疗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撑起了百姓的健康之伞。
在校生也将纳入医保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本市已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由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构成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建立起了统账结合、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三个保障平台。随着就业方式多样化,市劳动保障部门先后出台的参保办法使参保范围由医保初期的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及其退休人员逐步扩大到现在的城镇从业人员。参保人员也由启动初期的208.5万人扩大到现在的308.4万人。据悉,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具体办法,今后包括农民工、在校生和其他城镇未就业人员都将逐步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各类退休人员纳入范畴本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退休人员多、发病率高是本市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最突出的矛盾和难题。为了切实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特别是无力参保缴费的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市劳动保障部门先后出台实施了《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社会办理退休人员参保办法》和《军队退休干部与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保办法》,将全市各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为参保多病重病患者减负在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过程中,市劳动保障部门把多病、重病和年老参保患者作为减负的重点对象。先后出台实施的减负政策中,仅2004年出台实施的3项减负政策(合并两类特殊病的起付标准、降低60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诊起付标准和提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全年减负额达到了4930万元,使29万名参保人员受益,人均减负170元。
“平安计划”落户天津
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的“平安计划”,本市社保经办系统落实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的各项举措,将相继出台。
据了解,国家实施的“平安计划”包括一个重点、三年目标、五项政策、十条措施。一个重点,即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企业为重点。三年目标,即用三年左右时间,将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五项政策,即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平安计划”重申了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方面的有关政策。十条措施是通过各种切实可行措施的综合运用,从不同方面切实保证三年目标的实现。
据悉,本市社保中心从2004年11月开始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截至今年3月,已向1600名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约1090万元。随着“平安计划”的实施,在本市务工的广大农民工,将进一步享受到“平安计划”的工伤保险待遇。
本市社保中心将按照“优化流程、简约高效”的原则,调整经办流程、制定管理办法,为先行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开辟专门服务窗口的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登记、申报核定、缴费结算和待遇核定、待遇支付等业务的一站式服务措施,确保国家平安计划在本市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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