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局获悉,为奖励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于近日出台。
《办法》明确了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的组织机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及具体奖励措施。依据《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技术工人中评选。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从技师、高级技师中评选)和天津市技术能手(从技术工人中评选)分别每三年和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各评选表彰100名。
为促使高技能人才改进技术、不断进步,《办法》还规定,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荣誉证书和津贴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和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