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吴宏):记者从老龄委获悉,自28日起,全市将组织开展评选10名最佳敬老之星和10名最佳护老标兵活动(以下简称“双十佳”活动)。通过评选“双十佳”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提高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在广大群众中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荣辱观,促进代际和谐、家庭和睦,进一步推动本市老龄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活动时间——6月28日—7月15日为报名推荐阶段;7月16日—7月29日为评选候选人阶段;7月30日—8月11日为投票阶段。评选结果将于8月12日—8月25日公布。
评选条件——十佳敬老之星评选条件:(1)孝敬父母(公婆、岳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2)义务赡养社会老年人,典型事迹被传为佳话;(3)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公众一致好评;(4)热心捐助老龄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十佳护老标兵评选条件:(1)耐心细致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宣传老年法律法规,努力化解涉老纠纷,恪尽职守;(2)对老年人向公安部门申诉、报警和求助所反映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有效防止恶性事件发生;(3)依法履行职责,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依照有关规定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成效突出;(4)在承办涉老案件中,态度热情诚恳,做到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老年人能够及时得到法律保护,受到老年人欢迎,社会影响巨大。
参选方式——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形式,通过群众投票,最终选出全市“双十佳”和提名奖获得者。参选人在报名时应填写《天津市“双十佳”报名表》,并附参选人简要事迹。区县推荐报送的“双十佳”候选人,应填写《天津市“双十佳”候选人推荐表》,并附候选人主要事迹(字数1000左右)。评选活动期间,向社会公布18个区县老龄办接受参选报名的咨询电话、市老龄办举报监督电话。
奖励机制——本次活动将设立“双十佳”奖、组织奖、提名奖和参与奖。对评选出的天津市“双十佳”获得者,分别授予“天津市最佳敬老之星”、“天津市最佳护老标兵”荣誉证书和其他奖励;对这次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并组织出色的区县,由组委会授予“天津市‘双十佳’评选活动组织奖”;对区县报送组委会,且未被选上“双十佳”的候选人,经组委会审查合格,授予“天津市‘双十佳’评选活动提名奖”;对积极参加评选活动、且所投票的候选人名单恰好是最终公布的“双十佳”名单者,给予一定奖励。在2006年重阳节期间隆重召开天津市“双十佳”表彰大会,并编发《天津市“双十佳”风采录》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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