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制定的《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评审稿出台,云雀、乌龟、赤练蛇、黄姑鱼、豹猫等369种野生动物,被列为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今天下午,本市将召开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专家评审会,接受专家论证。据介绍,这是本市首次制定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经市政府批准后,将于今年8月1日与《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同时颁布实施。
野生动物保护刻不容缓
本市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容乐观,由于其栖息地主要为湿地、森林灌丛、近海海岸等处,随着森林灌丛面积的减少,生活在这里的兽类珍稀野生动物已极其少见,而本市湿地分布广,适宜多种鸟类栖息,鸟类资源相对丰富。据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最新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有记录的野生动物仅497种(不包括昆虫类),其中兽类41种,鸟类389种,两栖类7种,爬行类19种,鱼类41种(经济鱼种除外)。
森林灌丛减少 兽类动物较少
调查显示,与5年前相比,目前本市已有记录的鸟类增加了154种,但兽类、爬行类动物仅分别增加1种,两栖类没有变化。本市森林灌丛主要分布在蓟县山区,面积千余平方公里,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一成多,属于少林省份。由于近年干旱少雨,山地河流水资源短缺,再加上各种污染,导致森林灌丛生态环境遭受严重威胁,野生动物生存环境面积逐年减少,调查发现生活在这里的豹、狍、狼等珍稀野生动物已非常少见。
湿地类型较多 鸟类资源丰富
本市湿地类型较多、分布较广,大多数珍稀水禽在塘沽、汉沽、大港沿海滩涂及北大港、七里海、团泊洼水库等近海海岸重点湿地栖息,近年来的围垦和过度捕捞,使野生动物的多样性受到威胁。但总的来看,本市重点湿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很高,最近调查发现了丹顶鹤、白鹤、白头鹤等在此停歇,并发现了灰鹤群在津越冬。此外,还发现了本市鸟类名录中没有记录的鸟类,如红嘴蓝鹊、红腰杓鹬、翘嘴鹬、红腹滨鹬、阔嘴鹬、红胸秋沙鸭等。在海滨滩涂区、池塘沼泽及湖泊水库区等处,调查发现了多达几万只的水禽数量。但现存湿地鸟类受到人为活动的影响十分明显,其种群数明显下降,许多珍贵稀有水禽也很难见到,一些重要的雁鸭类成了稀有种,采取相应措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刻不容缓。
为“小精灵”营造安乐窝
将于今天下午接受专家评审的《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从今年8月份起,将与《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同时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名录》中提名的369种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得到依法保护。届时,想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区拍摄电影的单位要提交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活动。有收购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人将最高被罚款5万元。
《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猎捕和杀害野生动物,在自然保护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考察、教学实习、拍摄电影、录像的个人和组织,应当在进入前,向区、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活动方案,并在指定范围内开展活动。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拍摄电影等活动的,责令改正;对野生动物主要繁衍生息场所造成破坏的,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或者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共同指定场所出售、收购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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