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日前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中共中央先后召集两次会议,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足以看出中央的重视程度。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过去的历史时期分阶段、分重点分别采取了不同措施。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针对过去一大二公,没有效率,扼杀发展的分配制度,中央果断提出大力改革分配制度。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特别强调效率,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和地区共同富裕,此次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实施,使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得到了巨大释放,迎来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在改革开放初期,如果没有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很难想象有今天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那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载入了史册。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收入分配领域一些突出问题也暴露出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分配领域存在严重不公情况,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社会两极分化情况开始显现,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小平同志曾说:“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在又一个关键时期,中央果断决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符合民意,符合实际情况的英明决策。它必将与改革开放初期分配制度改革一样载入史册。
在这次改革中,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第一次分配必须以效率为主,否则,就不能把“蛋糕”做大,改革分配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第二次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键要在第二次分配上作好文章,利用税收等政策,防止第二次分配出现两极分化。同时,落实中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要求,必须从一件件涉及百姓民生问题的实事做起。
我们注意到,在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起点提高到1600元以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个人实际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测算,如果扣除“四金”的免税优惠,个税实际起征点则应为2000元以上。还有,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这次提高社会保障对象的补助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增加了保障项目,加大了中央财政补助规模,解决的力度是近几年最大的一次。笔者认为,这些就是涉及百姓民生问题的实事。
当前,部分企业高管人员与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社会上意见很大的垄断行业工资过高问题;如何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例问题;如何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问题;包括加重普通百姓居民生活负担的医疗、教育费用过高,房价太贵等等问题,都需要有关部门一件一件去落实。(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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