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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天津市静海县的刘老汉在对一名来自东北的妇女不了解的情况下,仓促与其结合。发生矛盾后,该妇女携带刘老汉1.5万元人民币,不辞而别。经多方查找无果,刘老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他与女方离婚。日前,本市静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刘老汉的诉讼请求。
今年57岁的刘老汉丧偶多年,一个人的生活让刘老汉倍感孤独和艰辛。为了改变现状,刘老汉开始盘算着找“后老伴”的事。2003年11月,一个乡亲找到刘老汉,要给他介绍对象,女方陈某是黑龙江省人,不久前来天津谋生,由于和丈夫离婚,想在天津找个对象。刘老汉一听满心欢喜,于是同意与女方见面。见面后,二人都比较满意。于是,时间不长二人就按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住在了一起,但一直到2005年6月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自从同居之后,刘老汉和陈某经常因一些琐事发生争吵,但刘老汉都没太在意。他想,陈某在天津无亲无故,离黑龙江老家又这么远,没有和他分开的理由,一定会和他白头偕老的。
但是,2005年8月,让刘老汉无论如何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事发当天,刘老汉忙完外边的事回到家里,发现陈某不见了,屋子里乱糟糟的。一直等到天黑,陈某也没回来,刘老汉开始慌了神,村里的亲戚朋友家都找遍了,也没找到陈某。回到家,刘老汉翻了翻柜子,发现家里的1.5万元钱不见了。那一夜,刘老汉辗转反侧,没能合眼。第二天,刘老汉又到附近村子的亲朋好友家里寻找陈某,但大家都说没看见陈某。刘老汉又向有关部门求助,但始终没能找回陈某。
去年年底,经过几个月煎熬的刘老汉无奈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解除婚姻关系。受理该案后,静海县法院杨成庄法庭法官对案件进行了细致调查,并两次向陈某的老家寄去应诉通知书,但都被寄回,而且邮政部门证实当地查无此人。
经对案件进行慎重审理后,杨成庄法庭依法支持了刘老汉的诉讼请求,缺席判决他与陈某离婚。法院认为,双方婚后应以家庭为重,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夫妻义务,但被告离家出走长达9个月之久,至今未归,足以证明原告和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中老年人异地婚姻“不牢靠”
静海县杨成庄法庭庭长王长征对记者说,近年来,中老年人异地婚姻呈不断上升趋势,一些外地中老年妇女出于改善生活环境、为了孩子的未来等目的,嫁到本市。由于迫切需要生活依靠,她们在择偶时对男方缺乏深入了解。而不少家住本市的中老年男子也对婚后的困难估计不足,仓促与女方结合。由于婚姻基础不牢固,很多中老年异地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其中有不少是好离好散的,但也有少数外地妇女不辞而别,甚至有些妇女卷走了男方的全部家当,给男方造成难以估量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王长征说,这些案例告诉人们,当与外地妇女结婚时,中老年朋友们一定要详细了解对方的详细住址、家庭背景等真实信息,而且要有可靠的介绍人,这样当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时,可以较快地找到对方,而且能通过各种关系进行调解,更不会使自己陷入人走财空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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