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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很难”的申冤路
“一开始,没有人理睬我。”黄淑华的申冤路以不知所措开始:
她说看见了黄静尸体上有很多外伤,湘潭警方回答,那些是尸斑;黄淑华说女儿身体健康,警方随后找到了证人证明黄静有病史;黄淑华试图证明黄静准备和姜俊武分手,但这又成了一个难以证明的命题,姜俊武的父母拿出了两人在海南旅游拍下的照片,还提供了截然相反的描述;甚至当她请法医专家得出与警方相反的死亡结论,仍然被政法委逼促尽快火化尸体……
但黄淑华一直坚持,女儿是被害死的。她的证据是她的亲眼所见和对女儿的了解。
面对黄淑华的称述和湘潭警方的调查结论,难以计数的网民很快作出判断,他们要求重新调查并几乎一边倒地“宣判”姜俊武有罪。
得到网络声援的黄淑华并不轻松。她的申冤路上有那么多“很难、很难”等着她。
2003年6月,湖南省公安厅做完第二次法医鉴定不久,雨湖区政法委通知黄淑华开会。“开会处理黄静遗体的问题,他们说经过法医鉴定,黄静是自然死亡,遗体必须赶快火化……如果不火化的话,影响湘潭市的安定团结,就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那时,在互联网上关于黄静的死因正如火如荼地讨论着,几乎所有网民都支持黄淑华再做一次尸体鉴定,找出黄静的“真正”死因。
要重新做鉴定就必须保存好尸体。
“我在会上说,如果要火化黄静,就先火化黄静的母亲,我通知很多媒体来,来拍这个历史镜头。”
或许是迫于这样的压力,强行火化没有被执行,黄静的遗体得以继续保存。
2003年8月1日,中山大学副校长,法医鉴定中心主任陈玉川带队的专家组到湘潭做第四次鉴定,得到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的口头同意。8月2日,尸检进行的却很不顺利。殡仪馆以没有接到公安局通知为由,拒绝尸检。
在与殡仪馆工作人员的争论声中,黄淑华第一次下跪。最后杨建杰再次打电话,律师李健强写下证明材料后,殡仪馆终于同意尸检。
尸检刚刚开始,几名殡仪馆工作人员又把在尸体解剖室的专家们赶了出去。黄淑华再次跪下,抱着关门的人的腿哭泣:“不让中大的专家把鉴定做完,我这条老命就拼在你这里了。”
“你看有多辛苦,多可怜……”黄静的父亲——黄国华回忆,黄淑华跪了一个小时,殡仪馆才同意继续尸检。
这种经历还有很多。现在,黄淑华能把该案里她认为的疑点连续说4个小时,但这些疑点没有人向她解释,她的耐心被愤怒一点点吞噬。
2004年春季,经过半年多的“申冤”,黄淑华来到北京上访。在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国务院,全国人大……黄淑华见到了不少和她经历相似的人。
“其他人知道我是黄静的母亲,纷纷把他们的材料给我,让我见到记者也拿拿他们的材料。黄静没有遇害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多受冤枉的,我和他们比已经很幸运,能得到那么多关注和帮助。有向我咨询的,我都尽量帮助他们。至少我了解了法律程序该怎么走,还认识不少专家、律师、记者,我的人际资源是一笔宝贵财富。”
一年多后,黄淑华帮助过的申冤者名单里有了19个人。
“我为什么帮助他们”
“你怎么看福建屏南县农民起诉化学公司环境污染案,定州拆迁事件,广东梅州矿难,还有……”黄淑华面前摊开着一份湖南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现在的她与三年前的普通退休教师判若两人,“对社会上的大事很留心,自己作判断。”
2004年7月,黄淑华自费坐火车从湘潭来到南昌。南昌之行,是黄淑华第一次到外地帮助他人。
两个月前,人民大学女学生周燕芬在南昌实习期间被发现缢死于出租屋内,现场没有遗书。虽然周燕芬父母数次要求,但当地警方一直不予立案,并在首次尸检后将案件定性为自杀。周家则坚持认为,女儿没理由自杀,她的男朋友有重大嫌疑。江西当地媒体对周燕芬与黄静案比照,列出多处相似点,故将此案称作“南昌黄静案”。
周燕芬父亲周玉辉把黄淑华请到南昌见面,“黄老师办黄静案有经验,我们想请她帮我们。一起呆了两天,黄老师介绍了她是怎么做的。”两年后,黄静案宣判前夕,周燕芬案件还是毫无进展,周玉辉声音低沉:“我没黄老师那么有耐性,没那么有决心。”
黄淑华当时告诉媒体,她江西行的目的是:“提升‘公众能见度’,使人们更加觉醒自己权利。”
在会见周燕芬父母前,黄淑华已经帮助过江西上高李俊案的家属,帮助过“山东黄静董春春案”的家属,还接到过大连李丽家属求助的电话,收到了青岛丁某要求帮助寻找失踪同学的电子邮件。
2004年12月,黄静案开庭前一天,湖南祁东县匡刚的家属给她打电话,坐在从长沙到湘潭的汽车上,黄淑华回答了半个多小时。
“我为什么帮助他们?第一,帮助他们对我也是心灵安慰;第二,家属努力过了,对死者才无怨无悔,无愧于心,我了解这感受;第三,鼓励家属向各部门投诉,也许以后办关联案件能把他们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第四,必须把事实公开,每个人的声音在一起才能汇成巨大的洪流,才有可能推动法制改革,为以后少发生冤案做一点事。”
去年2月,黄淑华收到一份惊喜,全国人大通过新的司法鉴定规定,当事人没有鉴定权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善。去年7月,黄淑华入选某个“全球妇女奖”候选人,她在发言词中说:“我有一个承诺,是要回报社会;我有一个心愿,是用我的努力来延续对女儿无尽的爱和思念……”
申冤三年无果,黄淑华说作为一个母亲,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姜金有
在舆论压力下学习“申冤”
与黄淑华一样,姜俊武的父母——姜金有、刘蒲英也在天天学法律,写一封封“情况反映”,每一步程序都去找有关部门交涉,“我们也伸了三年冤。”姜金有说。
2003年6月2日,案发三个月后,姜俊武被湘潭公安局刑事拘留。姜金有在给各部门的控告信中写到:“雨湖公安分局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取证,确认不够立案条件,而未予立案……网络和媒体报道引起中央领导关注,下达了认真调查的批示。湘潭市公安局在此压力下,要求雨湖公安分局立案……经过两次测谎,30天调查,向检察院报捕,市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条件,但在某种压力下,做出了批捕决定。湘潭市检察院经审查,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公安仍未补充新的证据,市检察院于2003年12月2日通知家属放人。”
姜金有回忆,当时一名检察院工作人员给他电话,让准备几个好菜,接儿子回家。姜金有说,当时他和妻子以为可以结案,恢复以往生活了。
但很快,“一名正在湘潭检查工作的省检察院领导批示不准放。
”“我这原来还有头发,现在全掉完了。儿子被抓后我面临四面楚歌:操心儿子还要担心爱人想不开,要面对舆论的压力,还得帮助儿子克服法律的不公。”
雨湖区法院第一次通知开庭时间为2004年1月7日,之后三个月内4次改动开庭时间,分别改为1月12日,1月14日,1月24日和4月22日,但都没有开庭。“我们多次找法院,法官说没办法,领导比较重视,快了,快了。”姜金有说,直到2004年12月7日,拖了近一年才开庭。
“从开庭到宣判,又拖了一年半,每次去法院都打听不到确切消息,只能在家等。”姜金有给湘潭市,湖南省,国家有关部委,写了数十封控告信,还到湘潭市各有关单位上访,结果让他失望,“只有一次得到答复,还是口头的,是公安局长接待日那次,一位副局长让我回家等,如果案子错了,以后提请国家赔偿。”
“以为后半辈子就是搞这个事了”
2004年3月5日,关押了九个月后,姜俊武被取保候审回到了家。“在看守所里,天天盼出去,可那扇铁门就是不开,我坐在那里没有帮助,苦不堪言。”
姜俊武的母亲刘蒲英自案发后就没有上班,“天天在家哭,眼泪没干过。以前吃了上千元的减肥药没效果,儿子被关进去以后立即瘦了十多斤。”
姜金有成了家里唯一有能力“申冤”的人。他开始学习上网,从网上收集信息,姜金有的弟弟也常帮他上网浏览新闻,“每天都在打印材料,打印费就花了一千多元。”姜金有还考虑过建一个网站,“名字就叫‘真相’,但没人维护,而且费钱费精神,还不一定有结果,就没有建成。”
在姜金有整理的材料里,有一封2004年12月10从广东南海邮寄的信件,信的署名是“愤怒到极点的人”,全信只有150多个字,充斥着“代表所有有良知的人诅咒你断子绝孙,你和父母不得好死,出门被车撞死……”的字句。
“当时舆论压力很大,法律不给我们公正就上访一辈子,我以为后半辈子就是搞这个事了。”姜金有说,“不过,渐渐地网上的声音开始平衡,对我们有利的言论也开始出现。”
如何开始新生活
2004年3月5日,姜俊武被取保候审,一年后改为监视居住,有效期六个月,“到期后,监视居住实际上失效了,但每周我还是去法院点名报到。”在家的日子里,姜俊武深居简出,“偶尔和朋友吃夜宵,天天呆在家,很少出去,也没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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