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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要审结三四百件案子
时间:2006年7月11日
人物:马军
年龄:32岁
职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8时10分还未到上班时间,马军已经来到办公室。桌上放着一个超大号水杯,“平时说话多,爱嗓子疼,小杯子喝水不够用。”他一边解释,一边倒满一杯。
在办公桌前坐定,他打开电脑桌面上今天的工作日程表,一天的工作内容“唰”地显示出来。“完成一件我就打上一个标记,如果完不成,我就把工作搬回家接着干。”马军喝了一大口水,清了清有点沙哑的嗓子。
8时30分法院正式上班时间。马军9点要开庭,有关医疗纠纷的案子。“这个案子上个星期已经开过一次庭了,但由于医疗纠纷往往涉及很多医学专业问题,并且每一个个案也有很大不同,审理过程往往比较复杂。”马军打电话给书记员安排开庭事宜。
海淀法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民一庭主要负责审判疑难案件、重大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比如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建筑承包合同、网络侵权等。一些特殊领域的案件,立法往往跟不上。新的法律关系出现立法空白,只能是法官根据法律的精神和理念进行法的解释,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具备很高的理论素养。
9时书记员宣读合议庭到庭后,穿着法官袍的马军和两名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由于是继续开庭,很快就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当庭出示了录音资料,讲述诉讼请求时,情绪越来越激动,言语带有人身攻击性,被告方也按捺不住开始反驳。马军敲响了手中的法槌,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讲明庭审纪律。
在当事人陈述过程中,马军一直提醒当事人讲明出示证据的意义,想要说明什么事实。在原告质问被告并要求其回答,被告拒绝回答时,原告很难接受。马军耐心的给原告解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诉原告,被告是否进行答辩是被告的权利。法庭调查质证结束后,马军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调解的内容,并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方明确拒绝调解。双方进行了最后陈述,马军告知双方就该案有关补充意见等内容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法庭。
书记员宣布庭审结束。
11时30分马军回到办公室。几口水下去,水杯已经见底了。书记员送来了今天上午从立案庭转过来的案子,厚厚一摞。“今天算少的了,也就二十来个案子,不过下午有多少还不知道呢。”
“一名法官一年独立审结案件一般都在三四百件左右。”说话间,他从办公桌下拿出了计算器,一边敲一边告诉记者:“一个法官每个月要结案30到40件,多的能结100件。一个月2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一天得结案一个半。我们庭有一个医疗纠纷案子,当事人就医疗记录提出了六百多处疑问。法官在咨询有关医学专家等基础上,花了整整一周才搞清楚。案件的难度提高了,数量也在增加,法官的工作总量直线上升。海淀法院今年半年受理案件数就已经达到了去年一年的总和。”
13时马军开始记录新受理的案件,根据每个案件的特点,分配给相应的法官。比如,有因美容而遭受人身伤害的案件,就分配给庭里的女法官。因为美容案件往往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女法官审理就比较好沟通。
15时30分马军从文件中抬起头。庭里组织了一个不定期的研讨会,主要是学习新法规,讨论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以便提出新思路。他正在组织调研网络侵权审判实务问题。
16时30分又有厚厚一摞新案子堆在马军桌上。
17时该下班了,可是马军还得处理有关信访案件,有些问题还要和当事人沟通。
“今天可能又得加班了。”从今年2月份开始,晚上和周末加班都成了常事。
在对法官工作状况进行调查时,记者发现,在法院中有这样一些人同样引人注目,他们就是法警。法警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而他们的工作状况却少有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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