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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曾以“合成裸照敲诈女网友”为题报道过一男子利用合成裸照敲诈女网友一案。日前,涉案男子邓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南开区法院一审判刑5年。
邓某,26岁,本市人,1999年曾因强奸、寻衅滋事罪被判刑6年。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邓某在网上结识了被害女子孙某,两人此后多次见面。后来,当孙某提出二人日后不再见面的要求时,邓某不允,并威胁孙某拿钱了事。为避免麻烦,孙某给了邓某1万元。谁知10天后,邓某将上网视频聊天时下载的孙某头像粘贴到一名裸体女子的身上,合成了一张孙某的“裸照”,再次威胁孙某拿钱了事,否则就将“裸照”在网上发布。孙某只得又筹措了1万元交给邓某。今年2月22日,邓某再次打来电话索要两万元,无奈的孙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2月24日上午10时许,邓某在南开区新安商场门前准备从孙某手中拿钱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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