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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全市范围内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将于8月1日开始。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都应更换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明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将不再有效。
据了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近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就本市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进行了部署。换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此次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只换发正本内芯和副本。在国税局、地税局都进行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分别换发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将设立专门窗口,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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