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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收入问题
2006年3月15日上午,安徽芜湖工商局将近期查获的假冒劣质家用电器、名牌服装和一些日用品进行集中销毁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虽然假冒伪劣产品已经被浇上柴油并且已经燃起大火,现场围满的村民趁着工商人员不注意,冲进火海中,抓起东西就跑。在这些村民当中,有十几岁的小姑娘,也有年过七旬的老人。
由于热浪灼人,一些人为了能抢到一些物品,将自己身上的衣服用水浇湿后,蒙在头上,冲进火海。他们用锄头或其他工具耙出一捆捆东西,将东西往附近的一个水塘里一丢,将上面的火熄灭,再将已经变形的物品带回了家。甚至工商部门请来维持秩序的人也加入了哄抢队伍。
这件事曾引起网上的一阵热议,但其中一名网友一语中的:“如果农民有钱,犯得着做‘火中取栗’的事吗?”
农民的消费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很多政府机构和学者们积极研究的话题,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自2000年以来,虽然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在逐年提高,而农村消费水平却没有什么变化。专家学者对此的普遍意见是,农民收入不高是拉动内需乏力的主要原因。
农民愿意选择价格低的货品,还有个因素常被忽视,因为很多地方交通的不便利及流通网络的不普及,造成了很多商品的售价远远高于城市。
家住广东揭阳的吴兹美近日回到农村老家,惊喜地发现村里居然出现了一座小型自选超市。虽然物品摆放仍有些零乱,但仍然吸引吴兹美挨着货架看了一遍。仔细端详下,她发现在这一座超市居然出现了四种版本的绿色“飘柔”。
版本一:35元的400毫升装。平日在超市需要21〜25元的绿飘怎么在农村还要更贵?细看,吴兹美发现虽然外包装几乎类似,但字体却是繁体,原来还是“水货”绿飘。
版本二:25元的400毫升装。除了外包装制作粗糙外,倒看上去是国内产品,但打开盖子一闻,一股刺鼻气味扑面而来,明显是假货,但价格却与真品相若,这让吴兹美很是诧异。
版本三:18元的400毫升装,难道飘柔在农村有价格战?吴兹美定睛再看,原来只是包装相似,厂址却是国内另一个生产厂家。
版本四:58元的750毫升装,这一瓶吴兹美认为是正品,但却发现价格比城市里的40多元贵出好多。这让吴兹美不由叹息:这不是逼迫农民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吗?!
但农村的销售商却有自己的理由:正品进货本来利润就不大,再加上交通费用,不提高就更没利了。例如一瓶普通啤酒在城市可能1.5元就能买到,而在一个小山村,售价能加到4元,这样的结果同样是促进农民更倾向于费用便宜的低质品。
2005年8月以来,商务部在各地逐步推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旨在缩短销售环节,以减少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品的质量的提高。如果说这将对改变农村食品和日用品质量产生有益的作用,但对于农民最关心的农资造假问题还是没有避免效能空缺。
谁为“消废”负责
虽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横行,农民贪图便宜的消费心理是促成因素之一,但很多学者都认为,让消费者自己对购买的假冒伪劣产品负责是不合适的。尤其对于农村消费来说,在消费中对价格因素的过分看重,是出于自身收入的限制。而且对于假冒产品,大多数非专业人士都无法判断,对农民来说更是苛求。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黄桂芝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谈到,“主要还是监管层面不作为或者说作为不够力度。”她认为,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是个系统工程,这一工程中,对流通领域加强监管无疑是最主要的,因为产品源头有时并不太容易追及,地方工商等部门只有在销售环节中对售卖假货者给予重击,才能有效制止知假售假。但现在对经营者的惩罚往往仅限于罚款,这样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
《小康》注意到,很多农资造假案查获后,最常用的的处罚是罚款,而且这种罚款还因为各种缘由而无法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告诉《小康》一桩他曾代理的案子:承德一农村三十余户村民因购买假农药受损,但因为销售点的老板受到县里领导的支持,结果农民索赔无果,起诉也被以“证据不足”驳回。
而工商等监管部门也有自己的委屈。在河北省玉田县林南仓镇,记者发现该镇7人组成的工商所管辖着150个行政村,而且他们的主要业务还是工商收费。孙富和告诉《小康》,他的那件关于假化肥的投诉,在应该答复的一个月的期限的最后一天,工商所才来了人向他询问情况。很多基层工商部门认为疲于奔命,也无法全“罩”着那些农村市场,而且对于时常下乡“串户”的流动商贩更让他们感到防不胜防。
不过,记者在河南淇县的调查中,不要说流动商贩不容易“打击”,就是一些很明显的假冒伪劣产品也都是堂而皇之地摆在小卖店的柜台上,其中包括一些2块钱一包的“红塔山”香烟。西岗乡一位店主坦诚告诉记者:为了少交税,自己店里的“品牌”香烟80%都是假货。记者问他,这样大张旗鼓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怕有关部门来检查吗?店主说,他每年都到当地管理部门去贴合格标签,偶尔有检查人员进店转一下,但只是看看卖的东西有没有超出经营范围,没有人管质量问题。即使真的出了问题,请吃顿饭就摆平了,然后接着卖。
维权之难
丁国顺很自豪自己的12315维权投诉点远近知名,因为还有别的乡镇也有来此投诉,但他同时也不无苦恼:我就一个村支书,哪有那么大能耐,遇到大问题,顶多向上级反映反映,人家管不管我也没有办法。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村民通常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村委会,应该是考虑到这一因素,工商部门组织各地建设“一会两站”时,选择了村主任或村支书来负责基层投诉点。但由于村委会力量有限,无法为村民解决问题,这也势必使很多村民慢慢对维护自身权益丧失信心。
《小康》也发现,即使是村里维权带头人丁国顺也认为,对食品等小问题兴师问罪“不值当”。他说,他的投诉站很少接到这类投诉,“农村的东西大家也都清楚,尤其是吃的喝的,表面看不出杂质就已经不错了。”
他比较看重农资问题,但也感到很难办。按照组织关系,他的上级应该是玉田县消协,但他汇报的案子往往连县消协的工作人员都感觉难办,“我们连买水喝的钱都没有”,玉田县消协的冯小让这样叹息,他们的位置让他们只有尽力协调,协调不成还有工商等部门呢。
河北献县新近发生的一桩农资案也让人见识了县里部门的究竟有多大“力量”。2006年夏收时节,河北省献县十五级乡尹店三村的孙寿政等14户农民的100亩田因使用劣质化肥导致严重减产。农户把事情反映到县农业局和工商局,虽然化肥已经被鉴定为不合格,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献县工商局表示,还没有办法对销售者进行处罚,“因为我们没有处罚的依据”。原来按照有关规定,鉴定抽样一定要由双方当事人和职能部门签字,否则是无效的。而此事受害农民是自己拿着化肥去化验的,没有销售者的签字,而且销售者也已经不卖化肥了。
县农业局也表示了委屈,“我们的执法权有限。”虽然他们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销售者下达了处罚通知书,但因为并没有在销售者的小店内发现化肥,所以当对方对劣质化肥的出处提出质疑时,也没有办法再进行处罚。
就这样一桩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因为销售者将劣质化肥转移,导致两个行政机构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惩罚。
有专家认为,当前农村假冒伪劣横行,与经营授权和监管层面的混乱无序有很大关系。在农资经营方面,因经营渠道的过于分散,已经趋于失控状态。仅就种子来说,就有农业部门的种子公司、供销社系统、粮食部门、个体经营、邮政部门等多种渠道,各种销售农资的店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小康》在河北农村调查期间,甚至还发现个别超市和农户也在私自经营农资产品。当问及其是否有相关许可证时,有的店主指着摆在货架上的七八种农资说是自己家里用的。很多购买假农资的农民都是从这样的非正规渠道购买,结果就很难避免假货。
在监管层面来说,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农资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时常出现因管理主体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而造成管理混乱。包括《种子法》在内的20多部农业法律法规,赋予了农业部门管理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力。但长期以来,行使执法职能成了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经营服务机构的兼职,造成了分散执法、多头执法、不规范执法,加上农业执法人员自身法制意识不强或限于条件,往往要通过其他执法部门的协助才能正常执法。尽管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农业法》,明确了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建立队伍,综合执法、统一执法,但目前全国很多地方农业综合执法还是空白。
资料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5年8月,商务部正式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从200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培育出约25万家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双百市场工程”
2006年2月商务部开始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一是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主要目标是:从2006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推动以及重点市场、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使农产品流通成本明显降低,流通环节损耗大幅减少。
“一会两站”
199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会两站(乡镇建立消协分会,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投诉站)”维权网络。旨在加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或者在本村聘请义务调解员,经过培训,承担为村民调解维权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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