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李恺若):7日,记者从和平区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强基创先”工程,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该区结合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实际,率先在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争做“五个模范”活动。
据介绍,“五个模范”活动的内容包括: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争做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维护职工群众权益的模范;争做促进经济和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的模范;争做建设经济和社会组织企业文化的模范;争做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
通过活动,使党员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促进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80%以上的党员成为“五个模范”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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