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副市长陈质枫前天检查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记者从活动中获悉,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8个项目、198万平方米、2.4万套经济适用房上市;已销售和安置使用101万平方米,1.31万户拆迁家庭购买住房。
据介绍,目前本市经济适用房使用有两种形式,其一,面向社会拆迁家庭定向销售;其二,面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家庭定向安置。
据了解,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本市今年将继续实施5条住房保障线政策,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全年预计使7.6万户家庭受益。
经济适用房又好又便宜
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1片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上市,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在2900元到3400元之间,比周边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低500元到1000元。虽然价格较低,但经济适用房在规划、设计、建设等方面都坚持高水平,开发多种户型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要。
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其中利润不超过开发成本中扣除管理费、贷款利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三项费用以外费用之和的3%。其中,建设用地实行政府行政划拨。在此基础上,本市还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设定为建设招标必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因此,通过政府让利和政策限定,可以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在合适的范围内,让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买得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异地重建安置市政建设拆迁居民
本市在建设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使越来越多的“双困户”通过市场手段购买新房后,从去年开始,本市建设了7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据介绍,近年来,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快,海河综合开发、地铁建设、天津站后广场交通枢纽站建设、快速路建设等建设拆迁量大,而且拆迁比较集中,为了减少市场压力,更便于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本市推出异地重建方式,建设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封闭运作,用于定向安置拆迁居民。本市将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及异地安置用房建设费等因素,核定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以及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并向安置用房建设单位发放安置用房销售价格通知,余房只允许向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拆迁户销售。
据悉,这7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位于南开、红桥、北辰区,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
骗购经济适用房要追回
今天上午从市国土房管部门了解到,对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或采取其他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将同市建委、市物价局等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房,或者要求购买人按市场价格补足房款,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据了解,调整后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于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拆迁家庭实行货币安置,拆迁补偿安置费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
本市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极为严格,销售严把三关,以杜绝骗购现象发生: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区房管局严格按照受理条件,开具《购房证明》,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与核对。二是开发单位严把销售关,销售单位负责查验《购房证明》,购买人与《购房证明》上标注的姓名不一致的,销售单位拒绝向其出售,姓名一致的,签订合同后要收回《购房证明》留存备查,主管部门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罚。三是严把产权办证关,购房者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方能办理。
买经济适用房能用公积金
近来,不少读者询问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为此,记者走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有关人士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据了解,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应到所购房屋坐落区的建设银行支行,最长贷款年限可达20年。
贷款流程为:借款人持贷款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办理担保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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