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妻子不治身亡后,医院又为其进行了大量抢救工作,使自己多花了8000元的治疗费,中年男子吕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治疗费。日前,该案经河西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方自愿补偿原告2000元。
原告吕某诉称,去年4月27日晚,其妻宋某因病被送到被告医院,一系列抢救后,医院方面仍未能挽回宋某的生命。吕某认为,院方在妻子死后仍为其进行了大量治疗,致使自己多花了8000元,故将对方告上法庭。
审理中,被告方辩称,该方医务人员在为吕某妻子治疗的过程中,所有程序和行为均符合医学科学规范,救治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均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属于合法收入,因此不同意返还。经主审法官耐心调解,案件最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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