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天津市统计局获悉,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已经修订完毕,并将于9月全面开展农业普查区县试点。
据了解,新修订的方案涉及普查要点、普查表表式、普查表填报说明、普查表审核方法、普查工作细则与附录六大部分内容,具有思路清晰、重点明确、内容科学、方法可行的特点;体现了实用性、时效性、科学性,突出了天津特色;为获取本市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经济、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农业用地等情况提供了普查依据。